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
怕“我签了竞业、又接触了资料,肯定跑不掉”?
少了一环,公司可能没资格用竞业绑你那就是“保密措施”一-突破口在这
这些情况,你遇到过吗?
我签了竞业和保密协议,可公司资料人人能下载不分权限,这也算我接触了商业秘密?一深圳南山·数据工程师@某AI大模型公司的我
所谓核心文档,在大群里随便转,不标密、不加密,离职也没人交接,这还算秘密吗?一深圳龙岗·测试工程师@某通信设备龙头的人
代码库全员可见,离职没做任何保密手续,公司却拿竞业协议来索赔。-深圳坪山·应用开发@某智能驾驶公司打工人
没保密措施,竞业难成立
1法定要件:没保密措施≠商业秘密
“三性”缺一不可,保密措施是其一
·商业秘密须同时满足:秘密性、价值性、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。信息再有价值,公司没采取明确、具体的保密措施就不是法律上的商业秘密。这一点是劳动者最常被忽视的突破口。
未对具体信息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,不构成商业秘密;仅宽泛保密协议不足以认定。[(2018)粤0106民初20094号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9条]
关键:签协议≠做了保密措施
一纸约定,不等于真正的保密管理
·签竞业协议、保密协议只是“纸面约定”,不等于实际保密管理。
资料人人能下载、文档随便转、无权限分级、离职不交接,都说明没采取合理措施。
·公司举不出对该信息的实际保密措施,“商业秘密就立不住“。

保密措施须明确、具体、合理;仅有宽泛保密条款而无实际管理的,秘密不成立。[(2018)粤0106民初20094号]
连锁反应:不构成秘密,竞业失根基,没秘密可保护,约束你就站不住
·竞业限制保护的是商业秘密;没有可保护的秘密,约束你的正当性就动摇。
你据此可主张:自己未接触商业秘密,竞业条款对你不发生效力。
注意:是否违约是另一问题,看新公司是否竞对(看公司不看岗位)。
未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,可请求确认竞业条款对其不发生效力。[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二)第13条]
法律依据:反不正当竞争法·司法解释二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】商业秘密须“不为公众所知悉、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”,三性缺一不可。[司法解释(二)第13条】力。
未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,可请求确认竞业条款对其不发生效。公司对该信息有没有明确、具体的保密措施(标密/加密/权限分级)?
行动指引:
想动竞业前,先查这3步,攻保密措施、留证据、主张不生效
·第一步:核查公司有没有真正的保密管理,这是秘密成立的法定要件。
·第二步:保存“资料随便拿、无权限、无交接”等没保密措施的证据。
·第三步:信息不构成秘密、你未接触秘密的,请求确认条款对你不生效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分界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专注竞业限制15年,关注我,教你如何破局。
